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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教育硕士学位点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9-03-20 来源: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9年湖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点和进程安排》、《衡阳师范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学位点2019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教育硕士学位点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在教育硕士学位点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两个复试专家小组的二级管理模式,两个复试专家小组分别是: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领域复试专家小组,学科教学专业领域复试专家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1、教育硕士学位点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皮修平

纪律监督人员:由学校指派

成 员:唐芳贵、王鹏、杨柳、李振中、刘衔华

秘 书:孟宝兴

职责:负责对教育硕士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具体包括:

(1)制订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 指导成立复试工作专家小组审定学位点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

(3)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4)审核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5)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

(6)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

(7)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

(8)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

(9)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

(10)严格进行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2、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领域复试专家小组

组 长:唐芳贵

纪律监督人员:由学校指派

成 员:由教育管理与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领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

秘 书:孟宝兴

职责:依照教育硕士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具体执行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领域复试工作程序,具体包括:

(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

(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

(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

(4)及时将教育管理与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位点招生工作小组与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3、学科教学专业领域复试专家小组

组 长:郑志辉

纪律监督人员:由学校指派

成 员:由学科教学专业领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

秘 书:罗小涧

职责:

(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

(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

(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

(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位点招生工作小组与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复试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凡参加学校2019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

(二)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分专业招生计划、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按照本学科招生规模1:1.2,本校不接收破格录取申请。

(三)复试资格请考生具体见教育科学学院网站、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三、复试报到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4月1日8:30-12:00 办理报到和资格审查手续

报到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文科楼三楼B305室

四、复试资格审查(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考生自述、复试缴费单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没有复试资格。

详细携带资料如下: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3.所有考生均须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原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2)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4.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5.温馨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骑缝加盖公章。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rz/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缴纳复试费120元,在我校财务处缴费(办公楼二楼209,可银联支付、支付宝、微信支付,不收现金),并携带缴费单参加复试。

五、复试安排

1、专业笔试

《学校教育理论与实践》(闭卷90分钟,满分100分 ),教育硕士所有专业领域考生参加。

考试时间:4月1日14:30-16:00

考试地点:理科楼二号楼125教室

2、综合面试:

面试含英语口语、听力、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满分100分。时间20-30分钟。

①英语(20分):5分钟,用英语回答一个专业问题

②上课(60分):15分钟片段教学+5分钟说课,抽签选定教学内容

③答辩(20分):5分钟,面试专家自由提3个左右问题

评分方式:由复试专家根据评分规则现场评分签字,然后复试小组秘书合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余专家的均分作为该生最终综合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时间:4月2日8:30-12:00 13:00-17:00

面试地点:理科楼二号楼125教室(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领域)

理科楼二号楼126教室(学科教学专业领域)

备课地点:理科楼二号楼122教室(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领域)

理科楼二号楼123教室(学科教学专业领域)

候考地点:理科楼二号楼219教室(教育硕士全部考生)

注:教育硕士全部考生于4月2日 8:00之前在候考教室219集合。

3、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共100分(专业笔试×40%+综合面试×60%),专业笔试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础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每科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科目

(1)教育管理:① 教育原理; ②教育研究方法

(2)心理健康教育:①普通心理学;②心理学研究方法

(3)学科教学•语文:①中国古代文学;②古代汉语

(4)学科教学•数学:①数学分析(1);②高等代数

(5)学科教学•地理:① 中国地理;②世界地理

考试时间:4月1日19:00-22:00

考试地点:理科楼二号楼125教室

5、跨专业考生加试

跨专业考生必须参加跨专业考试。加试所报学科专业领域的一门主干课程,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科目:

(1)教育管理:教育原理

(2)心理健康教育:普通心理学

(3)学科教学•语文:中国古代文学

(4)学科教学•数学:数学分析(1)

(5)学科教学•地理:中国地理

考试时间:4月1日 19:00-20:30

考试地点:理科楼二号楼125教室

凡复试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在同专业内进行校内调剂及补录。

、总成绩及录取原则

(一)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

(三)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专业考核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结果预计于4月份在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首页公布录取结果(公示期10天)。

调剂

调剂方案具体见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告。

其他事项

1、其他事宜:

其余未尽事宜以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2、监督信息:

纪委监察处:0734-8486611,0734-8484907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0734-3456100

衡阳师范学院教育硕士学位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衡阳师范学院教育硕士学位点复试安排时间表

4月1日

4月2日

8:30-12:00

报到与资格审查

报到地点:文科楼B305

8:00

面试集合

集合地点:理科楼二号楼219教室

14:30-16:00

专业笔试

考试地点:理科楼二号楼125教室

8:30-12:00

面试

面试地点:

理科楼二号楼125教室

理科楼二号楼126教室

备课地点:

理科楼二号楼122教室

理科楼二号楼123教室

19:00-20:30

跨专业加试

考试地点:理科楼二号楼125教室

13:00-17:00

19:00-22:00

同等学力加试

考试地点:理科楼二号楼125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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